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指导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内部工作指引(第一号)——账户清理》的有关规定,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三方存管签约及进一步账户清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1、三方存管签约及账户清理的范围是所有在我公司开立的用于证券交易的人民币资金账户以及资金账户涉及的证券账户。 2、上述客户均须到我公司办理三方存管签约手续,不合格账户签约前须办理相关规范手续。凡具有如下特征的为不合格账户: ⑴资料不规范:账户关键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营业执照)号码、资金账户信息、对应证券账户名称或有效身份证号码不全或不准确的账户; ⑵身份不对应:指资金账户与对应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证券账户,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相同类别、相同用途、不同名称证券账户; ⑶虚假身份:指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包括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机构以其它机构或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依据有关规定开立的合法名义账户除外); ⑷代理关系不规范:指代理开户和代理操作,但授权代理手续不规范或代理要件不全,资产权属状况不清的账户; ⑸记有支票余额的个人账户; ⑹在我公司多家营业部同时登记同一证券账户的账户; ⑺账户内同时存在人民币与外币资产的账户; ⑻有资产挂失、冻结情形的账户;⑼其它不合格账户。 3、客户按以下分类携带相关资料到开户营业部办理手续: ⑴个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资金账户卡、证券账户卡、存管银行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有授权委托代理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持各自有效证件,同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 ⑵机构:代办人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签约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法人章及银行印鉴到开户营业部办理。 ⑶身份不对应、资金投入不明确、以他人名义开户或权属关系不明晰的客户,须出具能证明其本人和相关人身份、资金投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涉及他人的须请被涉及人到场证明并签署承诺书。 4、客户见此公告后请自行对照,如有疑问,或接到本公司通知后,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5、自2007年8月6日起,同时在我公司多家营业部登记证券账户的账户,我公司将根据客户交易频繁程度、深圳账户证券资产额从高原则,对重复开立的证券账户及托管于其名下的证券资产进行合并。因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自2007年8月6日起,我公司将对身份不对应账户采取限制与资金账户信息不对应证券账户买入的措施,直至客户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因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7、自2007年8月6日起,我公司将对其他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取款、转托管和撤销指定的措施,直至客户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因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8、注意事项: ⑴由于集中办理的客户较多,建议提前与营业部联系、预约; ⑵请带齐开户时需要的所有文件和其它必要的资料; ⑶对不合格账户清理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需要您的大力配合; ⑷我公司将继续保护客户资产的安全,为客户信息保密。 如您有疑问,敬请垂询开户营业部或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hzq.com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另告:8月3日我公司将对8月1日前完成三方存管建行预签约的客户实施批量转换,敬请关注营业部通知或直接致电垂询。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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