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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09年第3期销售计划产品介绍
1、计划名称
宝盈基金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09年第3期
2、计划性质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计划认购和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初始委托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计划运作期间,原委托人的新参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新加入的委托人参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4、计划期限
2年
5、计划份额初始销售面值
1元人民币。
6、计划最低资产要求
初始委托资金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7、计划收益分配基本原则
本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8、相关费用
不收取认购费和参与费;
开放日退出不收取退出费,非开放日不得退出;
固定费用:管理费费率1%/年,托管费费率0.25%/年;
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8%时,不收取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8%时,收取年化收益率超过8%以上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
9、投资目标
基于投资研究一体化的客观化投资平台,坚持“研究创造价值、风险管理创造收益”;把风险控制在预算之内,在不增加风险的基础上争取长期获得主动投资收益,为资产委托人创造长期、稳定、一致的绝对收益。
10、投资范围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票指数基金、偏债型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1、资产配置比例
本计划投资于上述金融工具的比例均为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
12、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收益率8%
13、风险收益特征
本计划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较高风险级别的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4、目标客户
本计划属于积极管理的、追求绝对收益、具有较高期望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偏高,追求绝对收益的投资者。目标客户主要包括:
1.拥有较高风险收益偏好、追求绝对收益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这部分投资者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的,并愿意在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和决策风险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2.因为投资组合需要而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作为较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本计划可以作为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组合中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品种,如有充裕自有资金且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企业。
本计划不适合的客户主要是对风险承受度低,追求完全保证本金安全的投资者。这部分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以短期非自有资金投资者为主,个人则以较低的家庭收入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他们对风险承受力很低,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稳定的收益,他们更欢迎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产品。
15、止损策略
买入下行风险较小的股票,利用宝盈基金投研反馈机制对买入个股进行持续跟踪。
当本计划份额累计净值跌破0.90元时,本计划的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比例上限为40%。
当本计划份额累计净值跌破0.85元时,本计划的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比例上限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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