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则》规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连续停牌超过90个自然日的,其折算率调整为原折算率的50%;连续停牌超过180个自然日的,其折算率调整为0。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情况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