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资料概要
产品发行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现金管理类产品
产品定义

证券公司以质押式回购的方式,以相对稳定的利率,利用证券公司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能力,为客户提供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短期限理财产品。

预期收益率 报价原则:不低于活期利息
产品期限 1天、3天、7天、14天、28天、56天、91天、182天
委托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客户端和自助方式进行委托交易
质押品 基金专户份额、现金
本息安全 渤海证券公司信用和质押品为本息安全提供双重保障
交易时间 交易日9:15-11:30,13:00-15:30
产品结构
余额自动委托 客户可开通余额自动委托业务。余额自动委托开通期间,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于每个交易日15:00-15:30根据报价回购委托规则将符合条件客户的可委托金额以委托数量最大原则自动发起的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初始委托申报。余额自动委托开通期间,客户可在当日15:00前发出取消余额自动委托指令,取消余额自动委托业务。取消余额自动委托业务后,客户可在15:00前向证券公司发出开通余额自动委托指令,重新开通余额自动委托业务。
自动续做 在期限大于1天期的品种中,客户如果在初始委托时选择自动续做选项,且在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之前不发出终止续做指令,则视为同意按照相同的初始委托金额、相同的交易品种、证券公司每一到期日公布的报价,由系统自动申报下一期初始委托。自动续做期间,客户可发出不再续做指令,终止自动续做。
提前购回 各品种均可申请提前购回,在新开回购成交当日可申请提前购回,证券公司按约定支付提前购回利率。
在任一交易日内,若当日提前购回和不再续做总金额超过前一交易日未到期回购总余额的30%,或单个投资者当日提前终止委托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没有在前一交易日15:00之前与公司预约,即认为发生大额赎回,公司有权拒绝提前终止委托申请。
收益计算公式 1、客户回购到期收益=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到期年收益率×回购金额×实际持有天数/365;其中,实际持有天数为成交日次一交易日起至到期终止日(含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2、客户提前购回收益=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前购回年收益率×回购金额×实际持有天数/365;其中,实际持有天数为成交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提前终止日(含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利息支付 各交易品种到期日(含提前终止日)将本息同时支付给客户。
交收模式 可用资金(例如当日卖出股票款)可用于新开回购,回购到期日(含提前终止日)T+0日可用,T+1日可取。
费用 鉴于深交所目前对报价回购业务未收取任何交易费用,本业务暂不就报价回购业务收取佣金或交易费用。但如深交所需收取相关费用时,收费办法以渤海证券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质押品投资范围 利率类产品(含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信用类产品(信用级别为AA级以上金融债、短融、超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银行存款等。
风险揭示 详见《渤海证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
风险评级
客户风险分类等级
等级分类 等级名称 服务范围(交易所业务、基金产品、资讯服务)
1级 高抗风险客户 所有交易品种、高风险资讯
2级 较高抗风险客户 交易业务(除权证、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风险业务以外)、高风险基金产品、较高风险资讯等
3级 普通抗风险客户 中高风险基金产品、普通风险资讯
4级 较低抗风险客户 中风险基金产品、中低风险基金产品、较低风险资讯
5级 低抗风险客户 低风险基金产品、债券、回购、低风险资讯
客户风险收益等级
5级
中高 4级
3级
中低 2级
本产品
风险/收益
信息披露 1、业务专栏:公司网站设报价回购专栏,客户可以查询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报价等信息;
2、系统查询: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查询交易流水、持仓信息等信息;
3、登记公司另路查询:客户可直接通过中国结算查询未到期余额、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规模、质押券规模等信息。
产品资料 1、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
2、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
3、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资料概要。
发行人基本信息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声明: 本概要提供本产品的重要数据,是产品资料的一部分,请勿仅凭本概要做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条款,掌握报价回购交易所特有的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报价回购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